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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圍工作室2012年暑期實習生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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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

竹圍工作室(以下簡稱本工作室)為培育國內外當代藝術研究與藝術空間營運之人才,以當代藝術、空間經營與藝術管理之資源,協助國內外大學栽培當代藝術研究及藝術管理人員、並促進本工作室與學術機構之交流,特提供國內外大學在校學生至本工作室實習、研究。

二、 實習期間

(一) 配合每年大專院校寒暑假期間,以寒假一個月、暑假一個月(得視個別需要延長至二個月)為期,惟時數至少需累積一百二十小時以上。如若申請人為取得學校學分而申請至本工作室實習,實習時數等相關規定則依學校實習辦法辦理。
(二) 每週實習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8:00,活動期間,週六、日亦有排班需要,午休時間依工作性質彈性處理。
(三) 事假請於事前報備,病假如無法事前報備,亦請於當日以電話告知。
(四) 應實習日12:00未到工作室實習,且未以電話報備,視同無故缺席。
(五) 無故缺席三次即通知學校並終止實習。

三、 實習對象

(一) 現就讀於國內外大學院校修習藝術相關科系或相關課程,對當代藝術或博物館學之研究,以及藝術空間相關實務訓練感興趣之學生,均可向本工作室提出申請。
(二) 外籍申請者須具備英語聽、說、寫能力,並請自行處理留台簽證事宜。

四、 申請辦法

(一) 申請者須備妥以下文件:
1. 實習生申請表。
2. 履歷表、自傳。
3. 申請理由、目標與計畫。
4. 如本次實習申請將抵學校學分,請附上學校相關實習辦法以供參考
(二) 請將上述申請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 bess@bambooculture.com,標題請註明「申請實習生_姓名」。
(三) 資格符合者,會通知前來工作室面試,通過者將統一於本工作室網站公告。
(四) 最慢需在實習開始前一個月完成所有申請事宜。

五、 實習內容

(一) 實習工作以協助竹圍工作室常態業務與各個專案計畫為主。
(二) 由實習業務承辦人管理並安排相關業務實習。
(三) 業務許可範圍內得參加演講、內部訓練、工作坊等課程。
(四) 竹圍工作室常態業務包括工作室管理、行銷、駐村與辦公室庶務,其他
則依照個人專長,以及各個專案計畫做調整與分配。

1. 工作室管理:空間、設備管理與空間租借協調。
2. 行銷:活動回饋資料整理與管理、協助活動記錄、活動籌備及執行、與行銷宣傳相關事宜(平面及網路)。
3. 藝術家駐村:協助藝術家接待、展覽佈置與相關事務。

(五) 實習結束後,需與實習主管面談並繳交一份二千字左右之實習心得。

六、 考核

(一) 由實習生所屬實習業務指導員依本工作室實習研究評量表項目、出勤、實習心得、依實考評。
(二) 實習生須依規定時間至工作室實習,無故缺席者不開具實習證明。
(三) 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損害工作室聲譽之行為,經本工作室相關同仁提出實證,本工作室有權終止實習並撤銷其實習資格以通知就讀系所。

七、 本業務辦法經工作室會議通過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附件:
竹圍工作室實習作業辦法
竹圍工作室2012暑期實習生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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