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資深外交官 楊俊業 博士
(著有「探索泰國-泰國文化面面觀」專書)
一、 外籍人士可以申請的資金來源:
泰國銀行體系由39家銀行共同組成,其中包括31家商業銀行(含16家外商銀行)及8家專業金融機構(Special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FIs),這些SFIs屬於泰國政府設立的專業銀行,其主要任務是配合政令執行特定計畫,以促進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例如:泰國輸出入銀行、泰國中小企業發展銀行、儲蓄銀行、農業銀行、住宅銀行等金融機構;泰國商業銀行及國營SFIs之資產市占比約為70%及30%; 泰國銀行體系存有高度集中現象,以資產規模及淨收益而論,前五大銀行則是「盤谷銀行(Bangkok Bank)」、「開泰銀行(Kasikornbank)」、「泰國匯商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泰京銀行(Krung Thai Bank)」及「大城銀行(Bank of Ayudhya)」。
泰國銀行總資產以「放款」為大宗,占總資產約70%,其餘占總資產比重較高者,依序為「證券投資」與「拆放同業」等項目;若以放款組合的類別區分,企業放款占總放款比重達約七成(中小企業又占其中4成),剩餘三成則為消費性放款,而企業放款是以製造業居首位,占總放款近20%,其他則為商業放款約15%、金融機構放款約10%、公營事業放款7.3%、服務業放款約6.3%及不動產放款約5.4%等比重;另外,消費性放款又以房屋貸款的15%占比最重,其他則為汽車貸款、個人信貸及信用卡等消費類別。
就台灣人士可以申請資金的融資管道而言,一般經由三種方式取得,首先是透過國內銀行在泰國設有子公司的「兆豐國際商業(泰國)子行」或以參股方式取得泰國本地銀行LH Bank(Land and Houses Bank)經營權的「中信金控」等兩家台資銀行為首選;再者是透過國內銀行在泰國代表人辦事處(包括國泰世華銀行、第一商業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及上海銀行等)之業務招攬,與國內銀行OBU(Offshore Banking Unit)有境外授信業務的方式取得;最後是直接與泰國本地商業銀行往來,其中又以在台灣設有分行的盤谷銀行為主,其他再以考量能提供華語服務的泰國本地銀行(開泰銀行、匯商銀行)或外資銀行(大華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為選擇來源。
二、 外國人的友善措施或合作對象:
2016年泰國政府推出新的20年國家建設計畫「泰國4.0」,其目標在加速泰國未來5年、長期共20年的經濟成長,希望將泰國從「農業1.0」、「輕工業2.0」、「重工業3.0」,升級成以創新價值為導向的「知識經濟4.0」;2017年2月正式由「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 The Board of Investment of Thailand)」主導啟動的「泰國4.0」,其實就是泰國外資政策與產業規劃方案的整體統稱,其中第一階段5年所選定的10大目標產業,即包括現有產業增值類的「次世代汽車業、智慧電子業、高端醫療保健旅遊業、農業及生物科技業、食品科技業」,及五大新興產業類的「智慧機械與自動化、航空航天、生質能源和生物化學、數位經濟、醫療保健」等領域,泰國執政當局希冀著力在此兩大類產業的發展,未來能夠引領東南亞或至少在「北東協五國(泰柬緬寮越)」中輸出生產力,並帶動周邊其他關聯性產業與服務業的興起,以便繼續維持泰國在「東南亞製造」的優勢地位。
泰國政府依據國內不同區域的資源與優勢,規劃建立各種任務導向的產業園區,例如:位於泰國東部及東北部的邊境經濟特區,就是借重寮國與柬埔寨的廉價勞工來發展「農業與食品加工」產業;位於西部與緬甸接壤的地區,則是打造成為「物流中心與重工業」園區;中部因長年有外資進駐優勢,所以著重在「電子產業、零組件加工出口」;南部與馬來半島銜接地段,則開發以「漁業、魚產加工和橡膠」為主;最後則是從曼谷向東延伸的東部區域,此區向來是日資汽車廠與相關零配件加工廠的大本營,其中被視為「泰國 4.0」重點建設的「東部經濟走廊(EEC)」大型基建方案即在此區。
依據2017 年泰國政府公佈通過的「東部經濟走廊法案」,現階段針對「高技術產業」、「基礎設施與物流開發」、「研發與技術服務」及「高端醫療與旅遊」等四大領域,將透過 BOI 和相關部會給予願意投入的外資企業適用「超優惠措施」,例如最高減免 15 年企業所得稅、核予 5 年多次入出境人才簽證及彈性用人制度,另對於外籍僱員提供一站式服務與調整高階經理人之所得稅級距,自原有最高35%之稅額大幅降低並統一為 15%等特別權益友善措施。
根據「泰國 4.0」目標和「東部經濟走廊」規畫,除可看出泰國未來宏觀的國家發展方針,及在外貿、地緣優勢的競爭消長變化外,泰國政府更加碼祭出在眾多外資機構認可是「至今以來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外國直接投資(FDI)」優惠方案,目的就是要吸引特別來自中國、日本、台灣和韓國的外國投資者,而這些為推動「泰國4.0」所提供的諸多友善措施及利多政策,不僅可讓直接投資者從個人層面獲益外,對於有意赴泰發展的台灣藝文界人士或國際交流單位亦可比照適用無虞。
三、 接受或協助外國人交流的在地團體、資訊站:
「泰國4.0」在未來新興產業類中特別強調「數位經濟(Digital Economy)」,藉由高科技的應用來創造經濟「產值」,因此在藝術文化方面,除延續「泰國創意設計中心(TCDC)」之外,亦研擬透過數位經濟來解決老年化、農業生產等問題,及延伸至傳統藝術的保存與再製。2014年5月泰國巴育總理執政以來,對於包括設計、樂活產業、旅遊科技(建置APP協助文化觀光)等文化政策,僅有原則性論及將推升創意、文化及高附加價值產業之發展,並無編列太多預算來補助文創設計產業。
2017-2021年間泰國政府規劃實施的「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第12期計畫」中,文化創意產業被列為五大新興產業之一,其中針對教育、產業、觀光及區域發展等四大面向,特別強調要加入「創意(Creative)」運用以提高文創產業收益,因此在教育方面,擬運用文化創意來推廣道德與幼兒等教育內容,藉由創意媒體及創意產業的途徑提升泰民的數位運用能力;在產業方面,則配合發展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在內,以「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based)」為主體的產業;觀光是泰國主要產業之一,因此將致力發展數位技術以運用於文化旅遊;在區域發展方面,則選定清邁做為泰北設計中心推動「創意清邁」計畫,並鼓勵開發設計多元APP數位程式供旅客運用,因此2017年10月清邁被選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全球64個創意城市之一,並列名「工藝及民俗類(Craft and Folk Art)」藝文勝地。
泰國巴育政府對於藝文人士或海外交流活動的補助有限,公費性質的補助也僅對特定題材(王室紀念或國家民族等)的創作酌予支持,並採取所謂「道德管理」的中央集權文化管理模式,發布泰國「12條核心價值(12 Core Values)」,內容包括要守護國家、宗教及王室,尊敬父母及師長,尊重傳統文化及將國家利益置於個人之上的價值觀,如此直接影響泰國文化政策對藝文創作之審查,尤以對內容涉及政治或傳統文化的創作更是嚴格;泰國多數藝文及文學作品,若要公開放映或付梓出版,都必須事前獲得政府當局核准,而所謂「審查」標準多屬政治、傳統或道德等模糊概念,並沒有明確與清楚的規則與規範,造成泰國藝術創作者多持「自我審查」心態,避免產生不必要之麻煩與困擾。
泰國的文化資源及重點場館均高度集中於首都曼谷,兩大公營場館-「曼谷藝術文化中心(BACC)」及「泰國創意設計中心(TCDC)」,與兩大藝術教育重鎮-「泰國藝術大學(Silpakorn University)」及「朱拉隆功大學(Chulalongkorn University)」,是育成與推廣泰國文化創意產業、影視流行音樂及藝文展覽活動的主要資訊平台,而其他如「曼谷當代美術館(MoCA Bangkok-Museum of Contemporary Art)」、「暢萃文創園區(ChangChui Creative Park)」、「廊1919(Lhong 1919)」、「河城藝術古董中心(River City Bangkok, RCB)」、「果醬工廠(The Jam Factory)」、「貨櫃市集(Art Box Market)」、「河濱夜市(Asiatique)」、「洽圖洽週末市集(Chatuchak Weekend Market)」及「暹羅天地(ICONSIAM)」等私營文化機構或藝術展演場域,均可接受或協助外國藝文人士進行交流與合作的在地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