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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文創園區BOT案 簽約
由遠流出版集團、永豐餘集團與友信投資等組成的華山文創公司,昨(11)日與行政院文建會完成簽約,取得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經營權,將以三年時間募集15億元資金,最快101年啟用,做為台灣文創產業旗艦基地。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華山BOT(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案簽訂契約,對於文建會推動文創產業是重要的里程碑,希望讓華山園區更加完善,成為台灣文創產業的示範園區,扮演領頭羊的角色。
參與華山園區「文創產業旗艦中心BOT案」的主要投資者,包括遠流集團的智慧藏學習科技公司、永豐餘集團的成餘公司、永豐創業投資公司和永豐餘投資公司,以及友信投資開發公司。這些企業合組華山文創公司進軍文創產業,也顯示台灣文創產業成為大企業青睞的標的。
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與八德路口交接的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原有的ROT(政府委託興建、營運權歸還政府)案已由遠流集團與國賓等企業組成的台灣文創公司,自2007年11月由文建會手中取得經營權。
為配合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計畫的推動,文建會將華山園區西側、目前刑事局借用酒類試驗所大樓位置所在基地納入整體規畫,決定以BOT方式於此基地設置「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以發揮產業集聚效應。昨天完成華山BOT案的簽約後,將使華山園區的發展更趨完整。
華山文創公司董事長王榮文表示,華山文創旗鑑中心為地面以上十層樓、地面以下三層樓的建築物,新增約一萬坪空間,經營團隊的使用期為30年,營運設施將分為四大中心,分別是品牌營運中心、創作中心、展演中心和生活中心,經營業務包括空間經營、展演經營、服務經營和品牌經營。
王榮文昨天也向台灣的高科技企業家喊話:「快來華山談定合作的方式,讓科技的力量在這兒與藝文相遇,讓科技支援藝文或讓科技與藝文一起透過文創轉型。」
他表示,華山需要有人投資新舞台,也需要籌辦國際會議、國際展覽、提供特色餐飲的固定合作夥伴,希望台灣產業及文創力量集結。
【經濟日報╱記者鄭秋霜/台北報導】2010.08.12 03:5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