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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進駐
此申請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響空間網實施計畫」辦理,其初衷始於藝文團體在臺北市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租金,往往必須遷離市區,致使本市藝文人才流失;因此期望藉由公部門提供閒置空間,留住人才以支持藝文長期發展,創造本市最具優勢的多元藝文特色。
一、101-1期藝響空間網空間使用申請案即日起開放申請,101年8月31日截止受理。
二、此申請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藝響空間網實施計畫」辦理,其初衷始於藝文團體在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租金,往往必須遷離市區,致使本市藝文人才流失;因此期望藉由公部門提供閒置空間,留住人才以支持藝文長期發展,創造本市最具優勢的多元藝文特色。
本計畫提供可短期使用的市有閒置空間,使用單位以回饋計畫抵充使用費,僅需負擔水電費、相關公共費用(如:大樓管理費、電梯維護費、公共水電費等)及部分稅金(房屋稅、地價稅)等相關必要費用,本次申請預計可使用3年,通過申請之使用單位,得自行視其需要情形整修,而整修計畫亦可另案向本局提出整修經費之補助申請(不含設備,如:冷氣、辦公設備等),補助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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