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分類:
駐村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102年12月20日至103年1月20日止。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受理情形:申請資格詳如本作業要點,有關本要點、申請表等,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網址:103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本部選送類別之駐村補助受理申請
三、本部因103年搬遷事宜,已委託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本案申請資料請寄至: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地址:106台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
聯絡人:國藝會獎助組應禹琦;
電話02-2754-1122 分機151或E-mail:ying@ncafroc.org.tw;
傳真電話:(02)2707-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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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
聯絡人:邱旭伶
電話:(02)3343-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