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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行動進入展覽機制:以《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覽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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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藝術

文──呂佩怡
(本文轉載自《藝術觀點ACT》第57期

《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註1】在獲得國藝會2010年度視覺策展專案獎助,密切地進行一整年的教育與社區行動與藝術教育方案,目標在於透過藝術形塑公共/公眾,轉換思考,重新勾勒理想生活藍圖。五個子計畫包括:「樹梅坑溪早餐會」(社區居民)、「低碳都市村落:流動博物館計畫」(淡江大學建築系)、「在地綠生活:與植物有染」(竹圍國中)、「我校門前有小溪」(竹圍國小)、「社區劇場」(社區居民與竹圍國小自強分校),以及其他周邊活動。此一環境藝術行動不僅是時間軸上的縱向延長,更是地理範圍上的橫向擴大,以及參與者的多樣化,並強調過程甚於結果,行動之實踐與關係之編織多於物件式作品之生產。此環境藝術行動也榮獲第11屆2012年度台新藝術獎視覺藝術首獎,這些殊榮給環境藝術行動帶入更豐沛的資源,但同時也問題化藝術行動與展覽機制之間的關係。揭示出此二者本質上的對立與差異:「行動」具有偶然、持續變動、過程與事件等特質,而「展覽」一般認知為明確時間與空間條件之下,作為收納、展現、詮釋藝術家作品之機制。

本文將以《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為國藝會視覺藝術策展專案所做的「期中逗點展」、「期末展」,以及在台北當代藝術館的台新獎入圍展之中的展覽為分析對象,【註2】討論當獎助機制有「展覽」需求時,藝術行動置入展覽框架會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展覽又如何將藝術行動中的特質,例如長時間、跨地域、諸多參與者、教育、過程等呈現?這樣的「再現」又遺漏,甚至曲解些什麼?

本文將按時序分別檢視此三次展覽,從展覽目的、概念、手法、展場安排等具體分析藝術行動被置入展覽框架的問題,討論藝術行動中展覽的意義與、其衍生的問題與可能的解決方案。我認為《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的展覽受制於三合一的矛盾:藝術行動—獎助機制/藝術行動展覽框架/藝術行動—文件再現,使展覽作為一種「報告」,多採用文件展示呈現,此手法削減行動之中最有價值的持續變動的動態關係。也許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觀察,將藝術行動中的展覽視為建構公共的平台之一,再度開啟對話聯結可能的新場域。

藝術行動特質

來自1960年代的文化行動的概念,認為藝術(或更廣義的文化)可改變世界,主張付諸行動以產生變革。若更進一步談「藝術行動」,我將之視為「藝術」與「行動」的聯結,藝術行動既是針對藝術範疇進行批判行動,並以藝術為方法採取行動,產生變革。我認為在此處「藝術」一詞不同於傳統對藝術的概念,並非藝術家或作品,而是強調「藝術」作為一種素質,在行動之中此種素質將使藝術行動不同於其他政治行動或社會運動。此藝術素質可作為想像力發電器的角色,去開拓自由開放的空間平台,讓人們接納彼此的相異之處,聯結彼此、開啟對話、建立關係,促成共同行動的契機,進而鬆動既有結構,期待達到改變現狀的可能。

以下將從藝術行動的三項特徵:(1)日常生活(2)參與者(3)事件/過程進行討論,以作為分析《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覽的基礎。

日常生活:打破藝術與日常生活的界線一直都前衛藝術的未竟之業。日常生活一方面作為藝術家的創作靈感與材料的來源,但另一方面藝術家又極力區隔日常生活,將其作品置入藝術機制之中。然而,藝術行動是面向外,面向真實社會,日常生活既為其行動的場域,也作為問題意識,由此去質疑、討論與改變日常生活慣性、舊規或開端啟新。班.海默爾(Ben Highmore)在其《分析日常生活與文化理論》(Everyday Life and Cultural Theory)一書的開端引用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不論日常生活有哪些其他的面向,它都擁有一個根本的特質,那就是它是無可掌握,且稍縱即逝的」,【註3】明確指出日常生活既平凡,卻又不可捉摸。海默爾進一步闡釋日常生活(the everyday)的矛盾性,一方面日常生活(不帶批判地)指出生活中我們不斷重複的行為,一再遊歷的旅程,以及我們久住的空間,這些日常生活的特色確實編織我們每天的生活。另一方面,這些可數意義的結合漸漸展現另一個涵意:把日常生活當作一種價值與特性。日常生活其特別之處就在它沒有特別之處,精確來說,日常生活總是被忽略、不顯眼、也不突出,但又是最直接與我們相遇的世界,最接近的景緻。海默爾認為在現代性中日常生活是動態過程的運作:使陌生的變成熟悉的、不習慣的變成習慣的、衝突的融合成新生的,以及適應不同的生活。日常生活記錄這些過程的成功與失敗,也見證大多數革命性創新究竟是如何融入平凡的生活樣貌之中。【註4】同樣的,這些日常生活實踐的創新又如何透過參與者行動的過程改寫日常生活。

參與者:參與者正是藝術行動者。「參與」的英文動詞為participate,拉丁文為participare(to participate),可分為字首的pars(part),表示部分;字根的capere(to take),強調此為及物動詞,有加入成為活動的一部分,或涉入活動的意思(“take part in or become involved in an activity”),也有分享之意。一方面,我們屬於社會整體,而不一定知道這個整體是由什麼組成的,但另一方面,透過「參與」我們可以更確知自己在整體的位置,了解其它部份。由此看來,「參與」這個詞彙有其自相矛盾之處,如果我們已確知自己是整體的一部份,為什麼還需要「參與」?「參與」的動作似乎暗示著一種分離、彼此之間有距離。【註5】這裡正呼應了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境況》(The Human Condition)中所說:世界就像把人們聚攏在一起的一張桌子,「讓人們既相互聯繫又彼此分開」,只有與從不同角度看待世界的他人共分享共同人類世界的經驗,才能讓我們全面地看待現實並發展出一種共享的共同感。【註6】在藝術實踐之中,「參與」是一種相互為主體的開放狀態,具有平等與差異雙重特徵的人們,在他人之間協力行動,既在平等之中得以相互理解,又在差異之中,以獨特的個人特質與他者交換能力、相互合作。

事件/過程:過程是由一系列、一連串片段時間的事件所組構,具有動態性,持續進行、轉變化中的、未完成的、其發展將自然朝向某一方向。「事件」正是過程的重要不可或缺的元素,德勒茲在〈何為事件?〉(What is an event?)一文提到事件的特質(1)「事件」是一種不預期的到來;(2)「事件」是過程的、受各種勢力互動之影響、是不斷流變的、產生新的可能;(3)「事件」具內在性,有其強度,及後續延展性;(4)「事件」是個人的,與理解有關。【註7】因此,事件具有偶發、高度不確定、不可預測、不可逆轉;每個事件既獨立又彼此影響,既片斷又連續、既瑣碎卻又成為整體過程,它的後續影響力不可小覷,也無從得知;事件與個人相關,相同事件對不同參與者將有差異性的表現與影響,這牽涉到參與者個人背景、經驗、理解、涉入程度、當下狀況與諸多其他事件的交織等。參與者之間的互動也形成新的事件,左右過程的走向。當然,事件也在日常生活之中,構組成日常生活的平凡,但同時也為沉悶的日常生活帶來出奇不意的驚喜。

由上可知,藝術行動在日常生活之中,以日常生活為場景與拾取材料,參與者(個人)與他者相互尊重與理解,同時在其中經歷事件,也創造事件。事件與事件之間相互影響、交流、編織,形成網狀關係,事件像是素描的筆觸一般,在過程中逐漸積累由點、線到面,由片段構組為整體。由「事件」出發,指向「過程」、「參與者」、「日常生活」,由此成為藝術行動。或反過來說,藝術行動正是在日常生活之中時間性的過程裡,任由偶然性的遭逢,開啟進一步溝通、對話、關係聯結,促成某些不可預期的形成。

將藝術行動置入展覽框架

展覽的英文「exhibition」,其字首ex-有從隱蔽處取出示人之意,有由裡向外、刻意向他人展現的意圖。博物館或美術館內的展覽是透過策展人精心的安排,試圖將動態事物固定下來以呈現在觀眾面前,也將時空壓縮收羅各式物件作為見證,這些先被去脈絡的物件在策展概念串連之下再脈絡化,觀眾跟隨著展覽故事軸線移動以獲取策展人所建構與再現的世界。這樣的安排旨在掌控,說明與教化。在整個藝術生產系統之中,「展覽」是一個公開展示完整作品與揭露成果的時刻,此時此刻也是補助單位、贊助者、政府行政單位等檢視與驗收的階段。然而,以上所談的藝術行動的特質:「過程」、「參與者」、「日常生活」,這些多為動態的、事件的,與人的活動相關、充滿意外、不確定性等特質與展覽的本質相衝突,行動如何被展示?更重要的提問是藝術行動展覽的意義何在?

在范譽莉的碩士論文《吳瑪悧「台北明天還是一個湖」(2008)的創作意涵與社會實踐》之中,她的研究以《台北明天還是一個湖》此件具有行動特質的作品,於2008年台北雙年展在北美館展出為案例,以一個文化行政者組織與執行者角色來討論。她認為「過程才理應被關注的焦點,但當此類作品被置入美術館的展示體制之下,反而必須回頭去服膺於傳統的藝術法則,配合展示的原則與機制,想方設法將過程表現出來,甚至調整作品的發展方式,以至於最後作品只能回復到『創造奇觀』的形式,與觀眾之間以也重回『傳統觀視關係』(例如美術館地景菜園的出現)」。【註8】研究發現對話性作品從館外(社區)發生場域進入到美術館體制之後(再加上行動持續於美術館內進行),藝術與展示的本質不斷地產生衝撞與妥協,促使作品的創作本質與意涵被簡化。在結論部分她建議「也許遠離美術館場域,將藝術放在現實世界的脈絡中,才得以創造出新的途徑」。

若遠離美術館場域是處理解決藝術行動被迫再現的問題,置身於現實世界的《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應該可以避免此困境。然而,事實上《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也無法迴避面臨此問題。《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於2009年自發性的由吳瑪悧與蕭麗虹等人開啟,之後獲選為2010年國藝會視覺藝術策展專案,獲得兩百萬元的專案獎助,透過此經費進行長達一年半,五個子題的藝術教育與社區行動方案。這個藝術行動正是將藝術放入現實世界脈絡,進而影響與改變現實。然而,國藝會視覺藝術策展專案以鼓勵策展創意,補助展覽製作為主,有檢視展覽的行政需求,為回應此需求,《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生產期中報告《樹梅坑溪,》(簡稱為逗點展)與期末報告《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之後,在2012年又因為入圍第11屆台新獎,必須在台北當代藝術館展出。因此,雖然《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在現實世界進行,但面臨的另一種問題是:做為一種「報告」的展覽,該如何再現行動的特質?以下將以《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的三次展覽為例,試圖具體分析其問題之所在。

工作室裡的期中報告:《樹梅坑溪,》

《樹梅坑溪,》為因應國藝會策展專案所生產的階段性成果報告, 2011年9月9日至10月15日,於藝文展演空間竹圍工作室十二柱空間【註9】展出。此展覽主要呈現出此環境藝術行動半年的階段報告。策展論述談到:「認識河道面貌破碎不全的樹梅坑溪,呈現在地居民與現今溪流間的關係」;「藝術是逗點,連結上中下遊的人和土地。行動持續發酵,尚未完結」。因此,展覽主要呈現一份進行中藝術行動的「報告」,重點不在於展示藝術作品,以文件式展示與物件道具象徵為主要手法,分為五個區塊各自對應四個子計畫與串連其中的「早餐會」。

以下簡單描述展場呈現:地面上藍色小溪象徵樹梅坑溪貫穿展場做為主意象,並以各式淺藍色薄長布匹做為子計畫區域的意象間隔。「早餐會」以辦桌表示以食來聚合彼此,塑膠椅象徵常民日常生活,在老舊電視機裡播放早餐會的片段,並將《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與早餐會季節食譜的旗幟懸掛作為與「社區劇場」區域的分隔。「社區劇場」主要佔據牆面空間,將居民們活動與戲劇練習的照片做拼貼展現以說明工作坊現場,人的肖像與將動態凝結的照片為主軸。「我校門前有小溪」的教育計畫以藍色絲帶將課桌椅串起最後到達有竹圍國小字樣的校門,那裡有另一台電視播放學生們的學習紀錄。「在地綠生活:與植物有染」將藍色布匹作為背景展示學生製作的壓花。展場另一邊有行動小屋展示「低碳都市村落:流動博物館計畫」等。

此展覽展出的場域:竹圍工作室,雖同在竹圍地區,但其位置偏僻,處於竹圍捷運站捷運鐵軌的另一側,並非竹圍人日常活動的場域,【註10】在此場域展出仍有與世隔絕的藝文空間之感,這個展覽的藝術圈觀眾多於在地竹圍居民。此一現實反映出一個問題:「這個展覽是為誰做?」以及「為何而做?」。鄭惠文的論文《從「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談新類型公共藝術的展示與評論問題:一個旁觀者角度》著重討論此次的展覽,她詢問若新類型公共藝術作品的重點是在於過程展示的意義為何?此種牽涉關係、環境、生態、社會的美學之創作,該如何展示?她認為《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中期階段的「逗點展」,以一個文件展形式出現於藝文展演空間的竹圍工作室,一方面是因應國藝會補助機制以「展覽」作為驗收成果與行政核銷的方式,是依行政「不得不做」;但另一方面《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選擇用文件展示呈現藝術發生過的痕跡,透過文件讓觀眾用索驥方式回溯事件,找尋他們不在場的曾經,這種方式有落入表演性(performative)的危險,但同時「展示本身並不為了展示,而作為一種宣傳以促進計畫本身」,將不可見的過程轉化為一個文件的視覺項目,也就是「識覺到視覺」的過程,有某種積極意義。【註11】我認為即使鄭惠文的分析給予藝術行動展示積極意義,但本質性問題並未解決。

這樣的展示雖然符合「報告」的層面,但此種將書面文本式資料在展場空間立體化作為展覽的手法有以下問題:首先,以文件式展示作為再現的方式,藝術行動中「事件」特質的遺失,也就是「日常生活」、「參與者」、「過程」的不可見。靜態物件,不論是照片、文字、圖表、與文件,都僅是片段,無法再現具動態性、即興、偶發的行動。其次,從整體裡分離出來的物件可描述的有限,道具作為展覽物件更是問題叢叢。例如早餐會的海報旗、辦桌與學校課桌椅等,這些道具僅作為象徵功能,並非行動裡真實使用的,它既缺乏做為見證功能的現場感,更無行動者曾經的痕跡遺留於其中。道具的使用朝向劇場性、舞台化,有將真實行動符號化、標本化與虛假化的傾向,同時也過度簡化複雜現實。再者,以教育為主軸的《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並無法在短時間內得到、檢驗並展示教育成果,影像紀錄僅僅具見證學生們「曾經」「在場」之功能,其內心或認識上的轉變是無從得知。以上這些再現的問題持續圍繞著《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並在每一次為不同理由生產的展覽裡加深行動與展覽之間的矛盾。

社區裡的期末行動:《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

經過一年半的行動,《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於2012年5月19日至7月8日,在樹梅坑溪周邊的竹圍社區各地舉辦,包括三個主要展覽場地:「早餐會報告」(轉個彎烘培廚房)、「未來的教室」(民生里活動廣場)、「村落的形狀」(竹圍工作室),以及諸多臨時性活動例如「半農茶會」(竹圍民生里土地公廟)、「畢業公演」(民生里活動廣場)、「流動博物館手工市集」(竹圍觀海極品大樓的開放空間)、「看不見的溪流」走溪活動、樹梅坑溪畢業旅行。此展覽一方面在行政上做為國藝會視覺策展專案獎助的結案報告,另一方面也做為行動回顧與再加深社區凝聚感的活動。

不同於「逗點展」使用藝文展演空間的竹圍工作室靜態的文件展示,此成果展因為一意外事件而轉向使用竹圍社區中的其他空間。我認為這個「意外」正符合藝術行動的特質,也因為此意外,期末展雖然仍使用「展覽」之名稱,但實際上打破單一場域之中的傳統展覽形式,轉變為竹圍社區日常生活空間之中多元連續性事件的總合,並且由過往參與者,尤其是竹圍國小、國中學生,以及曾經參與的社區居民們,做為「成果發表」展演的主角,透過這些展演又再度向外聯結更多的竹圍地區居民。【註12】

這些動態活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未來的教室/畢業公演」,【註13】活動的地點是竹圍民生里土地公廟前的廟埕戲台,此地方也是民生里活動廣場,在畢業公演當天該場地已佈置有六年級學生針對樹梅坑溪現地製作的公共藝術「溪的眼淚」、「樹梅坑溪上河圖」、國中的染布與押花等,空間中以藍色棉布與半透明紗質布做為區隔以及以藍色絲帶做為溪流的象徵,用粉筆於課桌椅上書寫作品概念以作為展覽說明牌。當天的表演包括音樂舞蹈組「惡水?清泉?樹梅坑溪!」、戲劇組「四季」以及社區劇場由福德里阿公阿嬤與竹圍國小自強分校小朋友合演的「梅開演笑」。畢業公演結束之後,「半農茶會」在土地公廟前上場,茶會使用半農們(業餘農夫)在樹梅坑溪畔所種植的食材,由社區居民手工製做成各式點心,標牌上寫著:巧爸的涼拌黃瓜、徐姐特製桂竹筍餐包等,在此場域又成另一次類似早餐會,相互交流、交新朋友與討論議題。當天活動結束後,民生里活動廣場除了原有作品的佈置之外,也將畢業公演所使用的道具,例如河神布偶、紙盒高樓、以日常材料自製的樂器等皆展示在戲台上下,日常生活空間在此被轉換成特殊展演場所。這樣的轉換在傳統(前現代)社會的宗教慶典之祭典裡出現,若以此觀之,藝術行動成為地方活動,也成為現代社會中的慶典,將平凡的日常生活場域點石成金,將日常陌生化,給予平淡生活特殊的記憶與價值。

藝術行動裡的「日常生活」、「參與者」以及「過程」等動態特在此期末展中展現,其主要原因在於此展以事件為主導,逸出傳統展覽框架,並以諸多小事件再堆疊於原有藝術行動以有的積累之上,這些事件既自身即過程,同時又創造過程。我認為期末的「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為「知覺到視覺,再到識覺」,【註14】從感受的知覺,到期中展以視覺文件的展現,再到期末展演,將不可見的過程使之成為可見。參與者在經過這一年半時間的沉浸,對樹梅坑溪從陌生到熟悉,再進一步認識其問題所在,透過行動與實踐去改變。這是一個集體的、共同經驗的、意識覺醒與促成未來行動可能的過程。

美術館空間裡的再現:《第十一屆台新獎入圍特展》

《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於2012年夏天期末展之後告一段落,該年年底出版《以水連結破碎的土地: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紀錄式畫冊書籍,並在2013年春入圍2012年度台新獎視覺藝術類展覽,從2013年4月27日到6月23日於台北當代館展出。我認為此展覽更明顯的展現藝術行動與美術館當中具再現特質展覽之間的矛盾。

台新獎的評審機制包括每週觀察團撰寫藝術評論(時時觀照的機制) ,每季提名(定期篩選的程序),年終複選,選出表演藝術十個案子與視覺藝術五個展覽,在決選前舉辦入圍展,最後由國際評審團討論決議,選出一名表演藝術獎、一名視覺藝術獎,以及一名特別獎(期末封冠的正式儀典)。評選的重點有三:(1)創作概念與表現形式的突破與創新;(2)展演呈現及整體製作的專業表現度;(3)內容議題的開發及社會效應。【註15】對《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而言,它的持續行動之性質在每週與每季的提名過程中有其優勢,然而,面對「入圍展」的展覽需求,前述的藝術行動與展覽框架矛盾又再度展現。

《第11屆台新獎入圍特展》中同時展出入圍的十個表演藝術與五個視覺藝術展覽,提供公開評比,重點在於向未曾參與的觀眾們報告已展演過案子的樣貌,並說服評審團。《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僅是其中一部分,團隊必須在被分配的有限的美術館空間之中呈現整體報告,因此,某種程度的再現,或用某些方法說明是必要的。然而重點是如何報告?如何再現這些行動的過程,包括前後長達兩年多的過程;發生場域地理範圍廣泛;參與者數量眾多、遍布各年齡層;多元多樣的事件活動;跨領域行動與藝術教育的效能;持續但不明顯的社區總體變化等?此展覽同樣面臨《逗點展》的困境。

《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在當代館使用空間包括樓梯間,在此放映《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30分鐘的紀錄片。參觀路線的安排:觀眾先觀賞紀錄片,然後進入主展場。樹梅坑溪基本資料書寫在進入主展場走道兩側牆面,主展場類正方型,分為三個部分:辦桌代表早餐會;散落但堆疊在一起的課桌椅與藍色絲帶交織象徵藝術教育與樹梅坑溪的融合;流動博物館的展示小屋與手工修理的娃娃。牆面上繪製《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各事件的聯結圖表。展場內並使用大量的小液晶銀幕協助將行動的動態展現。總而言之,這個展覽基於報告為目標,基本上採用文件展示與物件象徵,以敘事手法再視覺化整體藝術行動過程,宛若將平面出版品的畫冊立體化為展覽。

我認為這個美術館空間裡的藝術行動展覽有幾個問題。首先,當代館展二樓的主展間為木質地板與純白牆面的白盒子空間,是一中立空間,類似無菌室,日常生活異質性痕跡不是被放大作為奇觀展示,被賦予藝術品神聖性光環,就是這些異質性被去痕跡轉換為一隱藏的背景。以辦桌的道具為例,在期中逗點展的竹圍工作室展覽空間之中,這些道具雖明確具有道具的意義,但仍與空間有某種常民性的聯結,並不會有突兀或不適之感。但在當代館的木質地板與潔淨白牆空間之中,不管是課桌椅、辦桌、流動博物館使用的小白屋都有一種奇異的錯位感,他們被去除脈絡,由常民生活轉變成投射燈下的象徵物,由物質成為虛擬符號。白盒子空間是一個非地方(non-place),本身是個無記憶與情感之地,在其中藝術家可以自由的創造自己的敘事。然而,對於藝術行動而言,在其中重建與再製地方感都將是徒勞無功,它僅是一個劇場式的安排。

其次,若以觀眾角度來觀察,美術館空間裡的觀眾是受束縛者,諸多的明文規定與潛規則讓觀眾在此空間中自覺地扮演「觀眾」角色,這種扮演成為束縛,遠遠離開日常生活裡的自在、隨意、即興、自然。觀眾在刻意安排的觀看路徑上做為匆匆過客,以視線掃瞄之後離去,僅剩下眼睛「視覺」的觀看與閱讀,非日常生活空間裡身體感官經驗的綜合體會。這個展覽回到傳統的「觀視關係」,自我矛盾地重演藝術行動所反叛之事。

最後,《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紀錄片應該可算是此展覽的重點,也許是保留藝術行動的特質的方法,用動態影像呈現行動裡的曾經發生過的地方、事件、參與過的人,以及他們所說過的話,讓「日常生活」、「參與者」、「事件/過程」可以再現於影片之中。然而,我認為此紀錄片以純「記錄」為目的,拍攝者之眼作為景框代替不在場的觀眾來「看」這些人、事、物,也就是拍攝者個人觀點退到後方,使得影片的呈現反而類似靜態圖片式的截取與重組,並無明確個人觀點剪輯邏輯。這樣的退後造成影像自身無說故事的能力,此點呼應此藝術行動裡的再現多以「報告」作為目標。

行動—獎助/展覽/文件的三合一矛盾

以上《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三次展覽的分析顯示將藝術行動置入展覽框架確實有其困境。除了藝術行動與展覽機制之間本質性的對立之外,策展人的態度也是關鍵。策展人吳瑪悧曾在2013年10月刊出的訪談中表示:「我們希望把事情做出來而不是只是交出一個展覽…」,「…美術館作為一種展示的機制,它(也)會窄化我們對藝術的認知」,【註16】以及她認為「我覺得如果我們一直去追問『再現』這件事,或許不是那麼地有意義,可是我們可以去思考,如何記錄才能接近那件事…」。【註17】在策展人的想法裡,藝術行動的重點在於行動,再現並非課題。因此,當行動有展覽需求時,過程中的記錄成為展現行動的證據,文件、圖表、照片、紀錄片等組構成為展覽。再者,在展覽中掛名為參展藝術家的多為老師角色,幾乎都不是擅長於展示型態的藝術家。【註18】另外,這三個展覽的展場設計者皆為《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的視覺設計,【註19】採用文件式、平面式、插畫式敘事手法等皆與平面設計類似,這也許也是動態感較難呈現的原因之一。

總結此文,我認為造成《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覽成為問題的真正阻力是受三合一矛盾的箝制:藝術行動—獎助機制/藝術行動—展覽框架/藝術行動—文件再現,此三元素相互依賴,同時也交織糾結,彼此扞格。藝術行動因獎助機制獲得實質資源與經費的挹注:國藝會兩百萬補助得以進行一年半的藝術行動計畫,台新獎的百萬獎金又回流社區,成為持續社區行動的支柱之一,【註20】但獎助機制以展覽為基礎,迫使原本不一定需要生產展演的藝術行動,服膺於機制,為行政系統的需求生產展覽。當行動進入展覽框架之中,文件展示成為以「報告」為目標的再現手法,此手法削減行動之中最有價值的持續變動的動態關係,讓日常生活、參與者、事件/過程這三個藝術行動的特質消失。然而,若從另一角度觀察,我們可以視藝術行動的展覽為宣傳平台,作為另一個建構公共的可能場域,此場域具有統合資訊、傳遞意識轉化概念,與再度開啟對話連結的意義,並且與畫冊、紀錄片等作為一種未來檔案。

【註釋】
1. 《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詳細內容請見專輯,或網站:http://plumtreecreek.bambooculture.com/。以及筆者文章〈不可見/可見:探討《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之力量〉,收錄於《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竹圍工作室,2012,頁295-309。
2. 《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的展覽包括此計畫參與其他展覽,例如「不可小覷:十組藝術家對能源和災難的想像策略」(2011年5月7日到6月12日,耿畫廊展出);「感性生產:當知識成為態度」(2012年5月11日到7月8日,關渡美術館展出)。以及計畫結束之後的後續發展,「遊河日誌,從樹梅坑溪走來」(2013年10月22到2014年4月27日)在國立科學教育館展出。
3. Maurice Blanchot. “ Everyday Speech(1959), ” Yale French Studies. Susan Hanson. (trans.) no.73(1987), pp.12-20.
4. Ben Highmore. Everyday Life and  Cultural  Theory:  An Introduction.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中譯本:周群英譯,《分析日常生活與文化理論》,台北:韋伯文化,2009。
5. 呂佩怡,〈藝術「介入」亦或藝術「參與」?〉,《藝術的社會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專輯》,台北:財團法人國家文藝基金會,2011,頁212-225。
6. Annah Arendt. “Introduction,” in Margaret Canovan. Human Conditio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 xni. 中譯本:瑪格麗特.加諾芬,〈導言〉,漢娜.鄂蘭,王寅麗譯,《人的境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頁6。
7. Gilles Deleuze. “What Is an Event?“ Fold, Leibniz and the Baroque. Tom Conley. (trans.) Minneapolis: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2.
8. 范譽莉,《吳瑪悧「台北明天還是一個湖」(2008)的創作意涵與社會實踐》,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80。
9. 竹圍工作室的十二柱空間原為養雞場改建為展演空間,其空間仍保有素樸氛圍,特色為寬廣的長方形空間、挑高、三角形屋梁結構、水泥地板與牆面、數個對外窗、展場燈光為日光燈管等。此展覽中一件具動態事件特質的是展覽開幕是跟隨著竹圍地區的繞境大拜拜活動,回到竹圍人的日常生活空間,參與當地重要宗教慶典。
10. 吳瑪悧曾在訪談中表示:「過去竹圍工作室曾有一些展覽和河流有關,但與社區之間沒有什麼互動,缺乏互動的主要原因是捷運線的切割所導致的不便,也因為我們常參與竹圍工作室的活動,在一次的聚會上,吳春和就跟我提到『如果要讓竹圍工作室重新找到自己的認同,應該就可以從樹梅坑溪開始。』」
吳牧青,〈(藝術)對話與(行動)兌話──與吳瑪悧的一小時午餐會〉,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ARTalks網站: http://talks.taishinart.org.tw/event/talks/2013101804
11. 鄭惠文,〈從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談新類型公共藝術的展示與評論問題:一個旁觀者角度〉,《南藝學報》第4期,2012年,頁19-39。
12. 蕭麗紅老師在畢業公演致詞時提及,每個小朋友至少有二到四位長輩,以這樣倍數方式向外延伸參與者,可以讓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的精神與內容被更多人了解。
13. 將樹梅坑溪藝術環境行動與畢業公演結合也曾給帶領的老師與參與小朋友壓力。吳瑪悧,《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畫冊》,台北:竹圍工作室,2012,頁162。
14. 在筆者文章〈不可見 / 可見:探討《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之力量〉中曾採用鄭惠文所提到期中的「逗點展」的文件展示有「識覺到視覺」過程之意義,認為期末的「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展」將持續進行中不易見或不可見的過程使之成為可見的,頗有「識覺到視覺,再到識覺」之意味。但在此論文中,我認為「知覺到視覺,再到識覺」會是更貼切的說法。
15. 台新獎網站:http://www.taishinart.org.tw/chinese/2_taishinarts_award/page_sub.php
第11屆台新獎評選辦法評選重點視覺藝術類:舉凡創作理念/策展論述及實踐方式的契合呼應、表現形式或媒材技法的突破與創新、作品鋪陳及策展規劃的專業表現、內容議題的開發及社會效應等。
16. 吳牧青,〈(藝術)對話與(行動)兌話──與吳瑪悧的一小時午餐會〉,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ARTalks網站: http://talks.taishinart.org.tw/event/talks/2013101804
17. 同註16。
18. 在整體環境藝術行動中,吳瑪悧為總策展人,各子題有一主持人:黃瑞茂、容淑華、張惠莉、辛佩津、蕭麗虹,在子題中參與的藝術家是擔任引導者或教師之角色。呂佩怡,〈不可見/可見:探討《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之力量〉,收錄於《樹梅坑溪環境藝術行動》,竹圍工作室,2012,頁295-309。
19. 期中展為陳萱白;期末展主視覺為陳萱白、竹圍工作室部分為丁錫卿;台新獎入圍展為丁錫卿。丁錫卿也為專輯設計。
20. 新北市政府已將樹梅坑溪置入水利署政策的「大河願景」計畫,此部分也是重要資源。

呂佩怡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跨領域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策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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