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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4年度「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本部選送類別之駐村補助」受理申請 | 1.0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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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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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

自103年12月4日至104年1月5日止。
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受理情形:

申請資格詳如本作業要點,有關本要點、申請表等,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
網 址:http://www.moc.gov.tw/

三、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請確實依據作業要點六(二),剪接成WMV或MP4格式,並依據各類規定提供適合之影片長度儲存於資料光碟,以利審查。

四、本案申請資料請寄至: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地 址:106 臺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
聯絡人:國藝會獎助組 狄沅
電 話:02-2754-1122 分機153。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
聯絡人:邱旭伶
電 話:(02)8512-6523

公告、作業要點及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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