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寶德

國藝會不能企業化

January 07, 2011

文化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是相關卻不相同的兩件事。政府立法獎勵藝術,是因為嚴肅的藝術不是可以賺錢的產業。而文創幾乎與大眾文化相通,常常是由企業主導的。如果利用國藝會有限的那一點利息,補助可以吸引投資的大眾性藝術,國藝會的存在價值就值得懷疑了。藝術家如果每天腦筋裡只想到如何賣,還會有劃時代的作品出現嗎?這是常識,大家心裡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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